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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4-11

各有关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百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豫人社专技[2012]32号)要求,现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7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项目计划及资助标准

(一)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由我省承办6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见附件1),每期项目资助19万元。

(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经河南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15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见附件2),每期项目资助5万元。

二、项目研修对象及形式

(一)研修对象。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国相关行业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每期学员不少于70名,研修时间为6天;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省相关行业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每期学员不少于50名,研修时间为3天。研讨交流时间均不少于半天。

(二)研修形式。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的研修选题内容,精心设计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面授培训、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研修形式,确保研修质量。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研修项目。高级研修项目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平台,是提升我省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我省建设“四个强省”的目标,聚焦高精尖缺人才,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突出研修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加强组织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精品项目。

(二)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高级研修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在每期项目举办前1个月,须将研修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经费预算等)纸质版及研修通知电子版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意后组织实施。国家级研修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举办通知,省级研修项目由申报单位印发举办通知。

(三)认真做好项目总结。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本期高级研修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宣传情况、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高级研修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学员名单、影像资料等有关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学员结业时,经考核合格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加强对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对不能如期完成或不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不予拨付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经费的,收回资助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刘海东

联系电话:0371-69690386

电子邮箱:hnjxjy2013@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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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