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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12-28

豫人社专技[2016]3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健全专家服务基层长效机制,引导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向创新创业一线流动,推动精准扶贫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河南省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就建设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今年计划遴选建设10个省级专家服务基地。请各省辖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荐候选基地2家,各省直管县(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荐候选基地1家。

二、申报对象 

    省级专家服务基地主要依托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创业园区、技术示范基地、产业化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县(市)基层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协会、农村合作组织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等设立。拟设基地原则上在市、县级专家服务基地或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较好的单位设立。其他基层单位确有需要,也可结合我省或本地区特色产业、优势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际申请设立省级专家服务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基地申报单位高度重视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每年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专家服务活动,对拟设基地单位发展有良好的预期目标。

    (二)依托单位及周边地区有较密集的智力资源,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实力和科研基础,在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需求较强,具有较强的辐射效应。

    (三)有扎实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基础,能定期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通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能够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

    (四)基地建设规章制度较为完善,具有配套的管理机构、服务体系和管理人员队伍,能为专家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提供支持。

四、支持政策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向认定的省级基地颁发“河南省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标牌,作为专家与基层对接、服务的重要载体与平台。

    (二)经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酌情对基地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支持选派专家赴基地开展帮扶活动。

    (三)每年从省级专家服务基地中择优推荐2—3家基地,参加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评选。对被确定为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支持。

    (四)适时组织开展基地工作人员培训,促进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专家服务基地信息交流,总结交流基地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推广专家服务基层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推动专家服务基地健康发展。

五、其他事项

    (一)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也可根据地方发展情况,设立本地区专家服务基地,承接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使广大社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问计于专家”,共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全面实现脱贫致富。

    (二)专家服务基地是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推进专家智力资源与基层需求有效对接,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组织宣传,认真审核推荐,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报《河南省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出具基地推荐报告,与申报表一并于10月26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朱殿潇 刘海东 0371-69690379  6969038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编:450018

  附件:河南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



 

 

                                                                          2016年10月18日